最新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电击、体罚等“网瘾治疗手段”将被明令禁止

再见,“网瘾”。

编辑忘川2017年01月07日 18时03分

1月6日,一份名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送审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2月6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建议,任何人都可以对保护条例的内容提出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

这不是该条例第一次公布,相比上一次,本次送审稿中出现的最大变化,是在条例第四章“预防与干预”的第二十条:“对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实施干预和矫治”,被修改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施干预”。

删去了“网络成瘾”的说法,改为“沉迷网络”,同时删去了“矫治”的说法。

原第二十条中,还有这样一段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为中小学校配备专门教师或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并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教育或服务。

国务院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网络成瘾的本土化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制定诊断、治疗规范。

这在当时被解读为为杨永信及其一系列“网瘾戒治机构”存在的合法性提供了背书。

在新的第二十条中,这段话被删去了。被修改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条例第四章“预防与干预”第二十条原文

简单来说就是:“网瘾”这个词终于不再出现,而以杨永信为首的临沂网戒中心及其他类似机构,其所采取的电击、体罚等“网瘾戒治手段”将被明令禁止。这个官方态度的转变非常值得注意。

事实上,“网瘾学校”造成的悲剧已经不是一桩两桩。除了在触乐《被杨永信改造的孩子们》一文中提及的那些,去年9月26日,一位黑龙江16岁少女也因为弑母而轰动全国。她被父母强行送至山东科技防卫专修学院接受“治疗”,逃出后不久,她在争吵中捅伤了父亲,其后又拘禁殴打母亲,最终用8天时间将母亲活活饿死。

少女在网络发布的文章中写道:“跟你的亲戚,当你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们说,那不都过去了么,我们是爱你的,你该忘了那些……我生气,被别人指着鼻子骂不孝逆子,不如禽兽……把我送去的是他们,打我骂我也是他们,在背后破坏我生活,诽谤我人格的是他们,可是说爱我的也是他们,各位吧友,如果是你们,你们该怎么办?”

仍在正常运营的山东科技防卫专修学院(图片来自网络)

尽管这样的悲剧一次次被曝光,网络舆论对网瘾学校的声讨也从未停止,然而在现实中,临沂网戒中心运营11年,至今仍在公开运转,其它那些舆论不曾提及的网瘾学校们,也丝毫没有要关闭的迹象——因为弑母案,10月才被山东省教育厅通报批评、勒令整改的那所网瘾学校,12月又有一位16岁学生因试图逃走而坠楼。

在百度搜索“网瘾”,排名前列的仍是各种“网瘾学校”的招生广告,这些舆论不曾提及的名字,仍在全国各地吞噬着那些被父母“私有化”“物化”的孩子们。

搜索“网瘾”,百度置顶的搜索结果,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网瘾学校广告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草案,其实去年9月30日就已公布,条例公布后,许多人为之奔走和呼喊,呼吁修改其中针对网瘾和网瘾治疗的条例,现在,条例内容确实出现了有利的变化。尽管这仍然只是份送审稿,还有一个月时间来收集各方意见,但这个变化让我们看到,曾经付出的努力确实产生了一些改变和进步。

官方发声通道(2017年2月6日前有效):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点击跳转),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cnrwlbh@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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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忘川

zhangwang@chuapp.com

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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