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不愧为“人民艺术家”。
前些日子撰稿的时候,祝佳音老师曾评价我写的东西“有西文风范”,各位读者可不要以为这是在称赞,说直白点,其实就是“很多地方的遣词造句不符合中文习惯,更像英语语法”的意思。拿上周Game Jam那篇举例,初稿第一句我原来写的是“对独立游戏开发者而言,几乎没有人不知道Game Jam”,最后经过修改,变成了“几乎所有游戏从业者都知道Game Jam”。现在想来,初稿的版本中,状语先行确实更像英语的用法(似乎在《<华尔街日报>是如何讲故事的》里称为“挂钩”),后面“没有……不……”的双重否定也显得冗余又做作,最终版则简洁明了许多。
实际上,我早就察觉到我的语言西化比较严重,甚至于某些句子写出来的时候,我都意识不到它不符合中文习惯。我觉得这可能和我长久以来接受的英语教学有关,在我印象中,英语作文写作的重要性甚至要高于语文作文,尤其是高中和大学,相关的训练也会更多,或许不知不觉中,英语语法已经影响了我中文的写作习惯。我记得有个语言学家曾经说过,“语言决定思维”,或许有这么一层意思在吧。
后来,祝老师提建议让我多读老舍。我心想,读老舍既能改善我语言西化的毛病,还能水一篇怪话,何乐而不为呢?于是趁着“双十一”,我网购了老舍全集,打算耐心品读一番。
书到后,我决定先从《济南的冬天》开始。
《济南的冬天》是一本散文集,相比小说和戏剧,散文的语言会更加活泼、自由,对我的帮助也更大。书的开篇是《到了济南》,老舍分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济南的马车,第二部分写济南的洋车,第三部分写济南人爱吃葱,这位语言大师的功力,在开头就已展现了出来。
“到济南来,这是头一遭。挤出车站,汗流如浆,把一点小伤风也治好了,或者说挤跑了。”老舍善用短句,它们排列起来,就像一头山间的小鹿在溪水间蹦跳,轻快又活泼,读来十分愉悦。反观我,有时似乎是怕事情说不明白,爱用“长难句”,各种定语从句粘连起来,活像个弗兰肯斯坦的怪物,恶心又吓人。
一些生活化的语言,甚至俚语,老舍都能用得十分传神,像是“头一遭”这种表达,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的。仔细想来,我甚至会尽量避免在书面语中融入口语,不然会有“羞耻感”,或许这就是酸腐文人之气吧。老舍语言的大雅至俗,我得学一辈子。
在《一些印象》中,老舍的动作描写令人印象深刻。“那边的白石凳上,也印着细碎的绿影,还落着个小蓝蝴蝶,抿着翅儿,好像要睡。一点风儿,把绿影儿吹醉,散乱起来;小蓝蝶醒了懒懒地飞,似乎是做着梦飞呢;飞了不远,落下来,抱住黄蜀菊的蕊儿。看着,老大半天,小蝶儿又飞了,来了个愣头磕脑的马蜂。”一连串的动作,会让句子行进特别流畅自然。而我似乎有将动词名词化的习惯,如“这本书真好读”,可能就会变成“这本书的可读性真高”,少了一个实际的动词,句子仿佛就没那么有力了,看来动词才是汉语的精髓啊!
老舍还到访过趵突泉,他是这么写趵突泉的:“永远那么纯洁,永远那么活泼,永远那么鲜明,冒,冒,冒,永不疲乏,永不退缩,只是自然有这样的力量!”重复的短句,让这里十分有力,尤其是“冒,冒,冒”的连用,让我好像真的能看到趵突泉如沸水般翻涌。
目前看过的这几篇中,《一天》最让我感同身受。文如其名,记载了老舍“拖稿”的一天:早饭吃过,老舍刚想写点文章,却收到朋友的快信,约在车站相见,他立刻“放下笔墨,一手纽扣,一手戴帽,跑出去”。到了车站,没有接成,悻悻回家,家中小猫却上了房,一直不下来。后来二姐来了,危机解除,老舍又被要求代写封信。纷纷扰扰,到了晚上,好友来访,却迟迟不归,送走他们,老舍又害了感冒,只得睡觉。第二天本想五点起床,醒来已是八点,而稿子一字未动,老舍正愁来人催稿,却得知报馆已被巡警查封,自己也不用再写了。看来古往今来,截稿期限一直是文字工作者的一大心头之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