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水易读】《卧龙传说》是如何自证“没有侵权”的

我们进一步整理了昨日《卧龙传说》侵权纠纷案的庭审摘要,于是你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双方(特别是被告方)在诸多关键问题上的观点了……

读者oracle2014年04月22日 17时32分

昨天上午9时,上海一中院公开审理《卧龙传说》侵权暴雪《炉石传说》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截止当天下午两点,由于原告暴雪、网易与被告上海游易不同意调解,宣判日期另行通知,可以说结局并不明朗。鉴于这次庭审进行了网络直播,人们可以方便地观看到庭审的文字记录,但充满法律术语的庭审全文让广大玩家们有些不解——被告是如何通过一系列论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的?

于是我们整理了庭审脱水摘要……

原告: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被告:我们不存在侵权行为,原告举证的权利不受著作权保护。

原告:被告应赔偿500万。

被告:我们的游戏在测试,没有营业收入。

baozou2313

原告:《炉石传说》独特的标志应该受保护。

被告:炉石标志不是商标,独创性太差,与东汉的佩玉上的蝌蚪文完全一致。

原告:《炉石传说》独特的游戏界面应当受保护。

被告:原告的界面主要是椭圆形、长方形、圆形的基本几何图形组,这种简单的排列组合是不享有著作权的。

原告:《炉石传说》独特的牌面设计应当受保护。

被告:所有卡牌中表现形式都是上图下文,四个角都有数字表示。界面不构成作品。

原告:卡牌和套牌的组合应当受到保护。

被告:卡牌的关系是无法体现的,其能体现的就是图案、文字、数字。

原告:卡牌上的文字描述应当受到保护。

被告:原告作品的文字部分不属于著作权法对文字的定义,不能认定被告构成侵权。

原告:《炉石传说》卡牌数值应当受到保护。

被告:数字本身不属于原告的著作权。

原告:《炉石传说》独特的视觉动画特效应受视听保护。

被告:特效都是现成计算机软件来操作的,可以直接引入,不能说火、水、冰的概念。

原告:《炉石传说》有独特的剧情安排。

被告:卡牌游戏强调剧情是错误的。

原告:用了魔兽世界书证明《炉石传说》的独创性。

被告:《炉石传说》的说明书里没有这些内容,真实性也有异议。

原告:《炉石传说》基于平衡性对卡牌的数量和分布做出了取舍。

被告:我们的设计思路是故意造成不平衡,产生随机的现象,我们认为玩家对此更有新颖性。

原告:起诉后,被告仍采用了《炉石传说》的卡牌套牌的组合。

被告:在2014年3月后发布的版本,我们的人物数量明显增多,牌也多。

原告:被告开发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提到其模仿了《炉石传说》,因其抢不到炉石的激活码,所以开发了《卧龙传说》。

被告:不确认采访的真实性。

20140422165810

注:部分名词引用自庭审速记,与实际状况或有出入。

 

昨日@触乐网官博发布庭审消息后,掀起了评论热潮,转发近千,如果你想看看玩家是怎么说的,不妨移步至此处围观

0

读者 oracle

huanglidong@chuapp.com

游戏,摄影,Hifi,阅读。

查看更多oracle的文章
关闭窗口